国务院安委会第16督查组对青海省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第二轮督查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8-11-24


910日至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率领国务院安委会第16督查组对青海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

督查组对首轮督查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对西宁市、玉树州、海南州、黄南州及所属有关县、乡政府进行了督查,对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建材、机场、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17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期间,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大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督查组对青海省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和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下一步工作,孙华山强调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在安全大检查全覆盖上继续下功夫,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根据安全监管监察力量,建立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检查机制,杜绝出现死角盲区,真正实现全覆盖。二是要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加快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力量,强化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能力,更好的适应青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四是要积极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怎么办”的问题。五是要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人员、技术、管理等各项安全措施要求,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为青海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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